当事人:陕西顺时针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陕西顺时针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雷雷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层3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2-10-11
陕西顺时针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雷雷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层3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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