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富民国通贸易有限公司
富民国通贸易有限公司、昆明江港商贸有限公司、瞿宗友、陈月梅:本院受理原告富民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富民国通贸易有限公司、昆明江港商贸有限公司、瞿宗友、陈月梅、陈国允、瞿晓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陈国允提出管辖权异议,我院作出(2018)云0124民初9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陈国允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陈国允不服裁定,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富民国通贸易有限公司、昆明江港商贸有限公司、瞿宗友、陈月梅公告送达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云南]富民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21
刊登版面:G90G91中缝